【落实省、市总河长令】湘潭市发布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

湘潭市水利局 xtsl.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8-23 16:40

  5月29日,湖南发布第9号省总河长令,决定开展进一步提升全省河湖管理能力行动,着力推动全省河湖治理管理能力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

  2月27日,湘潭市发布2023年第1号总河长令《关于全面开展“清河净滩”行动的决定》。

  6月26日,湘潭市发布2023年第2号总河长令《关于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河湖管理能力,市河长办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当前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形势,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提升基层河湖管理能力务虚会、河道保洁和“清四乱”专题调度会,按照“省级要求全覆盖、市级行动有重点、县乡落实可操作”原则,对省、市总河长令任务进行分解,制定发布了《湘潭市落实省、市总河长令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

  《方案》将省、市总河长令细化成22项具体落实举措和80项具体任务清单,每一项任务明确到了责任部门、责任人,进一步推动我市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

  就如何落实省第9号总河长令,进一步提升河湖管理能力,《方案》要求:

  一、要增强使命担当,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

  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传达学习省、市总河长令和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精神。要积极开展河湖巡查调研,结合市委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并解决河湖管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河长要落实巡河频次,调度部署年度工作任务,专题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要提高巡河质量,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要强化管护责任,及时完善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和责任递补机制。要落实河长述职和评价制度,确保河长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

  二、要完善体制机制,提升保障能力。

  要进一步夯实“河长+河长助手+河道警长+河道检察长+民间河长”的“1+4”工作体系,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开展联合巡河,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推进河湖问题整改。要强化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完成年度河长制重点任务,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季度暗访督查评比和年度考核评价,并逐级对县、乡、村三级河长开展考核。要全面健全跨区域河湖管理保护协作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实现流域区域联防联治。

  三、要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管理能力。

  各级财政应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河湖管护经费和河道保洁工作经费,保障日常工作开展。要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完善基层“一办两员”工作体系,每个乡镇都要设立河长办,并明确1-2名相对固定河长办工作人员,每个水域应明确巡河保洁员。要提高河湖管护业务技能,加大对基层办事员、巡河保洁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做到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培训全覆盖,确保每个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四、要运用现代技术,提升监管能力。

  要建立健全“空天地”一体化的河湖现代信息监管体系,运用无人机开展河湖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市级每季度对全市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开展1次卫星遥感监测,县级负责疑似问题核查,对核查属实问题进行整改。要统筹共享各部门视频监控资源,加快实现全市重要河湖、重点河段、重点区域智能化视频实时监控全覆盖。

  五、要引导公众参与,提升共治能力。

  继续开展河长制标准化示范乡镇创建活动,评选一批市级“优秀河长”“幸福河湖”“最美河湖卫士”,大力推进示范河湖、样板河湖建设,实现“一县一示范一主题公园、一乡一样板一网红打卡点”。做好河长制和河湖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工作,围绕“守护好一江碧水”主题开展宣传活动,要深入挖掘爱河护河的典型人物和事例,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招募“民间河长”“河小青”等社会团体,多途径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河湖管护监督,营造共建、共护、共享河湖保护良好氛围。

  为落实市1号总河长令,常态化开展“清河净滩”行动,《方案》要求在全市所有水体及岸线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清河净滩”专项行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河道保洁工作责任体系。各级应建立河道保洁日常作业管理档案,持续完善河道保洁专门工作机制。要明确责任主体,河道保洁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河道保洁工作。要常态化开展“清河净滩”志愿活动,持续开展“节水、用水、爱水、护水”“六进”宣传活动。要严格督导考核,对河道保洁开展年度绩效评价。要加强河道保洁督查督导,结合河长巡河、河长制督查等加强监督。

  为落实市2号总河长令,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排查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行为,逐河逐库建立问题清单,对发现的各类“四乱”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二是开展清理整治。12月31日前,针对摸排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方案,由各级河长及时督促完成整改,并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完成问题销号。三是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建筑垃圾“乱倒”“乱堆”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联合执法行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