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潭市水利局 xtsl.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8-28 17:08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概况

单位名称

湘潭市水利局

年度预算金额

3100.17万元

主管部门

湘潭市人民政府

单位基本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十)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十一)负责涉水违法案件(除依法明确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案件外)的查处。(十二)负责水利行业的科技和教育工作。(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绩效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1、组织保障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印发《湘潭市水利局关于成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潭市水字[2020]51号),成立水利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明确局属各部门绩效评价管理负责人和绩效联系人,并且明确项目绩效管理部门及具体责任人,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制定《湘潭市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湘潭市水利局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全面检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组织计财科、建管科、农村水利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水资源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召开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会议,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布置,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圆满完成2022年水利系统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学习交流培训情况:积极参加省水利厅和市财政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增强财务人员专业实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我局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动态、工作创新成果等信息,同时在局机关网站上公开本单位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动态。

3、工作方案:根据《湘潭市水利局关于成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潭市水字[2020]51号)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部门预算绩评价实施方案,下发《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工作步骤、程序、评价方式方法、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出了具体安排。

4、信息公开:根据全年绩效评价工作时间节点,对我局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强加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对2022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决算等结果均按相关要求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和财政局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5、结果运用:根据湘水函[2023]93号文件完成2022年省级重大水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涉及五个县市区共5967万元。同时开展2022年度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涉及市本级及五个县市共13902万元。2022年11月份配合省水利厅对市本级、雨湖区、湘乡市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进行现场重点评价。完成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加强全市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将水利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及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列入全市水利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切实加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水利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守底线保安全,迎战历史特大干旱取得全面胜利。今年我市经受了前涝后旱的双重考验,全局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做到“预”字当先,“实”字托底,牢牢把握主动权,坚决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安全底线,实现了大旱之年无大灾。一是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汛期我市共迎战强降雨过程3次,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响应2次,发布预警11期,预警短信3000余条,转移人口300余人,排查整改堤防、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渡汛隐患61处,确保了29座头顶库的安全,实现了防汛“四不”的工作目标。同时,精准调度全市375座水库和10624口骨干山塘在雨季结束蓄水9.57万方,为抗大旱抗长旱打牢基础。二是牢牢把握抗旱主动权。面对高温时间长、降雨少、河湖水位低、蒸发量大等超历史同期极端干旱天气,先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Ш级,抗旱长达 110余天,严格落实防旱抗旱“八个精准、八个强化”要求和“7531”工作机制,创新建立“4+2”工作机制,出台了农村饮水、农业灌溉、城市供水预案和应急工作方案,对375座水库、1个大型灌区、4个中型灌区精准调度。争取省级以上抗旱救灾资金3220万元,清淤疏浚扫障灌溉沟渠3780公里,紧急抢修恢复抗旱机埠851处,打井367口,保障农田灌溉面积23.3万亩,保障供水人口1.47万人。三是打好防旱抗旱全民战。开展“千名水利干部下田间”“心连心走基层、面对面解难题”“节水、用水、护水、爱水”全民节水宣传行动,累计派出工作组350批次、1557人,深入一线指导和帮助群众解决农田干旱问题,开展节水宣传工作,扎实做好找水、保水、管水、用水四篇水文章,对高地势村组缺水情况,精准开展应急送水上门服务。为保障粮食安全、湘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抓项目谋发展,水利建设攻坚蹄疾步稳。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抢抓政策机遇,强力推进水利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多渠道筹措资金、高标准谋划项目、高质量推进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水网,不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今年以来,我市落实全口径水利投入22.57亿元,同比增长147.4%。其中,争取上级下达我市水利资金8.46亿元,同比增长40.0%,超额完成绩考目标(4.3亿元),融资18.553亿元。全面完成2022年度(去冬今春)全市水利建设任务,完成重点水利建设项目73个、总投资10.29亿元;围绕防洪减灾、抗旱能力提升、乡村振兴水利基础设施和移民后续帮扶等4个方面,加快推进2023年度(今冬明春)全市水利建设74个重点项目,目前,项目建设进度为95%。提质达标堤防34.95公里,完成加固小型水库除险25座、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工程2098处,在广大乡村兴起了山塘清淤的新热潮。所有项目将在明年汛期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同时,积极融入全省“四纵三横、一圈两带”水网布局,积极谋划韶山灌区扩灌增效工程、“三江两岸防洪提升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和涓水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将推动我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优化,水安全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创特色求实效,水生态环境更加美丽。围绕“1+6”的工作思路,持续夯实河长制基础工作,推进河流水域联防联控和顽瘴固疾整治,加快智慧治水步伐,幸福美丽河湖建设成效显著,全民共治共建格局不断健全完善。全市10个乡镇(街道)成功创建河长制标准化示范乡镇,57个乡级河长办全面完成高标准阵地建设;建立跨界水库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解决各类河湖“四乱”等问题142个,办理涉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9件,办理涉水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6件;投入4570万元,全面打造市级涟水幸福河湖、完成涟水幸福河湖、6条县级美丽河和57条乡级样板河建设,实现了“一县一示范”“一乡一亮点”;对上级交办问题开展图斑快递核查,升级河长制智慧治水平台获全省试点推广;“河长+民间河长(河小青)”进入良性循环,新成立民间河长水上中队,建立8个河小青行动中心,累计推动解决水环境问题260余个,全民治水氛围浓厚,河湖面貌焕然一新,河湖水质稳步提升。据统计,全年我市14个国省控断面全部达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特别是湘江昭山段和易俗河段两个段面水质今年9月提升到了Ⅰ类,创历史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佳水质。

四、促改革强监管,治水管水能力有效提升。加快小型水库标准化创建,全市361座小型水库全部完成小型水库标准化创建。抓实水库移民工作,争取水库移民资金1.55亿元,完成11个重点移民村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移民培训1920人次,开发产业扶持项目280个,重点移民村集体经济增长5万元以上,移民人均增收500元以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明显。深入开展“执法监管年”活动。严肃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市本级立案3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件,下达责改10份,湘江(湘潭段)实现非法吸砂零新增。推动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落地见效,完成“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所辖5县市区全部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并通过验收,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全覆盖。

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一是相关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受疫情影响,市本级2022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下拨不及时,各县市区财政对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各级乡镇财政所对相关资金监管不到位,相关项目验收资料不规范,竣工结算不及时,导致资金到位不及时。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三是对绩效工作的指标参数理解有一定的难度,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 、评价方法单一。四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项目建设进程滞后。

改进措施

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加强项目资金日常绩效评价管理,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快相关部门指标体系建设。

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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