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关于《湘潭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人口动态管理办法(暂行)》的政策解读
湘潭市水利局 xtsl.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6-20 10:08
2023年5月10日,经湘潭市人民政府审查备案,湘潭市水利局印发了《湘潭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暂行)》(潭市水字〔2023〕27号),明确了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的标准、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有关内容,文件内容总计10条,自2023年5月10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两年,为方便社会全面了解此政策,特做此解读。
问:《管理办法(暂行)》的出台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湘潭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暂行)》依据新的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基于《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湘水发〔2022〕36号)文件,对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印发《湘潭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暂行)》,是落实省纪委监委、省水利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监督和市委巡视组有关要求的必要措施,也是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水库移民权益的重要举措。
问:哪些情形应当予以核减,不再继续扶持?
答:详见《管理办法》第三条。已列入后期扶持范围且登记到人的下列人口,自身份发生变化的下一年度1月1日起予以核减,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一)已死亡的;
(二)服刑人员在服刑期内的;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且户口已迁入城镇居委会的;
(五)晋升为军官或上士(原三级以上士官)的;
(六)原迁移民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农村移民户且户口已迁出的;
(七)其他按政策规定应核减的。
问:移民后扶人口指标省内跨县市区迁移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详见《管理办法》第五条。水库移民后扶人口需省内跨县市区进行户口迁移变动的,由迁出地县市区水利局(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向迁入地县市区水利局(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发函,迁入地县市区据此向省水利厅申请调整水库移民后扶人口指标,省水利厅审核通过后,迁出地和迁入地县市区水利局(水库移民管理机构)按审定的结果在湖南移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调整。
问:《管理办法》何时开始执行?
答: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2023年5月10日),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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