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湘潭市水利局 xtsl.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6-12-19 09:35

湘潭市水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执行情况

评分

   

预算执行

35

预算调整率

10

预算调整率=0,计10分;0-10%(含),计8分;10-20%(含),计6分;20-30%(含),计4分;大于30%不得分。

截止到1220日,我局机关2016年度部门财政资金到位2425.0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到位1020.84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无预算调整。追加2015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和增人增资及退休人员增资62.25万元,上级部门追加项目性支出245万元,市本级财政追加专项资金1097万元(包括市级财政转移支付336万元,市级防汛费400万元,城市水利规划费146万元,湘江河道保洁工作经费199万元,其他农业支出专项16万元)。

10

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

5

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100%,计5分;100-110%(含),计4分;110-120%(含),计3分;120-130%(含),计2分;大于130%不得分。

截止到1220日,我局部门整体支出3036.1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95.29万元,人员工资支出836.92万元,项目性专项支出848.59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1155.36万元。基本支出为1032.21万元,超过基本预算支出11.37万元,为本年度新增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本项指标属正常增人增资,应得分。

5

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

5

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100%,计5分;100-110%(含),计4分;110-120%(含),计3分;120-130%(含),计2分;大于130%不得分。

2016年度我局项目支出预算1566.88万元。截止到1220日我局项目性专项支出848.59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1155.36万元,合计支出2003.95万元,超支437.07万元,具体原因为:河道保洁工作经费跨年度支出99.4万元,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36万元,市级追加城市水利规划资金146万元,合计支出581.44万元。实际未超过项目支出预算。

5

资金结余

5

无结余,5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3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截止到1220日,我局机关2016年度部门财政资金到位2425.09万元,我局部门整体支出3036.16万元,上年结转指标1616.52万元,预计结转1005.45万元,未超过上年指标。

3

5

是否分项目核算结余结转,是,5分;否,0分。

5

三公经费控制率

5

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016年市公务消费领导小组下达我局公务接待费控件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控制指标28万元,截止到1220日,我局机关公务接待费支出16.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支出26.36万元,未超过控制数。

5

     

预算管理

30

管理制度健全性

10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5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5分。

根据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潭财会发(20166)要求,我局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制订并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10

专账核算

10

项目支出是否分项目单独核算,是,10分;否,0分。

严格按项目支出进行专账核算

10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5

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3分;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2分。                                            

严格按时间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2015年度部门决算、2015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

政府采购完成情况

5

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是否进行了政府采购,是,5分;否,0分。

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5

资产管理

5

管理制度健全性

5

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3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为加强全局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我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了《湘潭市水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相关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严格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5

  

职责 履行

30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0

目标1:防治水旱灾害,确保水资源和供水安全。

今年我市共遭遇11轮强降雨过程,汛期降雨总量较往年同期偏多40.5%。通过科学决策、团结抗灾,战胜了“6.15”涓水有记录以来最高洪水位考验,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4万人,减少直接经济损失2.35亿元,多次受到国家防总、省防指表彰。同时,通过科学调度,全市没有发生大的旱情。全面实现了今年防汛抗旱“五个确保”目标,被授予全省抗洪抢险先进集体。

10

 

履职 效益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0

目标2:完成全市水利建设“五小工程”建设。

面对今年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通过提前部署、科学调度、及时预警、快速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督查督办,集中力量对堤防、水库、穿堤建筑物、涉河在建工程巡查防守,及时排查处置了湘潭县白石镇梓树水库渗漏、中南水库漫坝、岳塘区社山港机埠故障等重大险情隐患,战胜了“6.15”涓水有记录以来最高洪水位考验,得到了国家防总、省防指领导的充分肯定。汛期过后,迅速组织开展了水毁水损工程摸底,制定了水毁工程修复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截止目前,全市已修复堤防33.17公里、水闸267座、塘坝等其它水毁水损工程4228处,完成投资1.8亿元。

10

 

履职 效益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0

目标3:完成全市水利建设任务。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新思路,着力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争取国、省水利投入4.3亿元,完成水利总投入达10.64亿元,完成水利工程建设30110处、土石方3120万方。其中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8.8万人,加固堤防15公里、除险加固小型病险水库127座,清淤扩容山平塘3152口,渠道防渗314公里、清淤扫障5028公里

10

具体目标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计划完成投资10.5亿元,投工投劳2000万个,完成土石方3000万方,完成工程处数3万处,新增供水受益人口18.4万人,除险加固小型病险水库127座。

实际完成情况:争取国、省水利投入4.3亿元,完成水利总投入达10.64亿元,完成水利工程建设30110处、土石方3120万方。其中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8.8万人,加固堤防15公里、除险加固小型病险水库127座,清淤扩容山平塘3152口,渠道防渗314公里、清淤扫障5028公里。


湘潭市水务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湘潭市水务局

年度预算金额

2587.72万元

主管部门

市人民政府

单位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涉水行政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江河湖泊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和城市供水管理,指导全市水工程运行的安全和监管,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水资源保护和供水安全。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河道管理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水务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评价结果

优良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1、成立湘潭市水务局2016年度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定湘潭市水务局2016年度绩效评价方案,设计2016年度湘潭市水务局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对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按照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客观、真实地进行打分,总结财政资金绩效情况,最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对本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在湘潭市水务局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根据湘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财政预算的通知》(潭财预发[2016]2号)文件,下达我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2587.72万元,其中预算内拨款1020.84万元,非税收入1566.88万元。

22016年度部门预算到位情况:截止到1220日,我局机关2016年度部门财政资金到位2425.0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到位1020.84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无预算调整。追加2015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和增人增资及退休人员增资62.25万元,上级部门追加项目性支出245万元,市本级财政追加专项资金1097万元(包括市级财政转移支付336万元,市级防汛费400万元,城市水利规划费146万元,湘江河道保洁工作经费199万元,其他农业支出专项16万元)。

3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截止到1220日,我局部门整体支出3036.1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95.29万元,人员工资支出836.92万元,项目性专项支出848.59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1155.36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

一、省考核指标:湘江保护

目标要求:省管水功能区监测符合水质标准(达标率为79%);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湘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市州交界断面流量达到最小控制流量要求。

完成情况:省下达我市的各项考核目标任务全部超额完成。其中:全市省管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并有效确保了我市范围内省级重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合格。截止目前,我市湘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地市交界面最小流量均高于省下达的最小生态流量值,为此省政府专项奖励我市900余万元。

二、市考核指标

1、重点工程

1)目标要求:按要求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提质改造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四水治理项目、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完成总投资36038万元。

完成情况:农村饮水安全提质改造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各工程项目市考核任务全面完成,完成投资37840万元。其中农村饮水安全提质改造工程排名全省第四,被评为优秀等次。

2)目标要求:做好精美湘潭两年行动计划有关工作。

完成情况:一是坚持主动作为,高起点策划包装了2个项目纳入精美湘潭两年行动项目库;二是坚持特事特办,“精美湘潭”所有涉水项目行政审批和防洪许可均优先办理,各项考核任务全面完成。

3)目标要求: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连心惠民”工程、征地拆迁和拆违控违、脱贫攻坚等工作。

完成情况: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项指标超额完成。经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我市2016年单位GDP水耗为109立方米/万元(考核目标为单位GDP水耗低于110立方米/万元);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79.19%(考核目标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7%)。两项考核指标任务均提前超额完成。

②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完成了全市水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出台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了取用水户取水许可台账核查登记制度(录入率100%);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及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全部实行了电子招标;对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进行了确权划界;市水环境监测中心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组建了各类农民用水户协会799处;明晰了全市13376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

③创文工作成效突出。局机关和“一路一社区”联点共建等创文工作多次得到市督查组好评,上半年被市城管委评为市直部门一般责任单位第一名,奖励10万元。

④“连心惠民”工程落到实处。严格按照“连心惠民”十项工程的具体要求,逐一细化分解,注重落实落细,基层组织战斗力、基层治理能力、党员干部执行力等得到全面提升。

⑤征地拆迁和拆违控违率先推进。一是在市直机关中带头率先拆除了局办公楼临街约1500余平方米的22个门面,增加公共透绿面积约4000平方米;二是市下达我局的一处干部职工私房征拆任务按期完成,征拆部门给予了充分肯定。

⑥脱贫攻坚深得民心。一是积极推进行业扶贫,今年我局为全市65个省级贫困村争取水利建设资金4170.6万元;解决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问题50782人,超过考核目标任务2倍多。二是扎实开展驻村帮扶。一方面,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村驻村帮扶;另一方面,坚持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制定村级发展规划等重点入手,既注重输血,更注重造血,今年以来已为帮扶村争取项目资金220余万元,通过项目带动新增村集体收入4万元以上。湘潭电视台、湘潭日报对我局的作法进行了重点宣传推介。

4)目标要求: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省绩效评估相关工作。

完成情况:经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省考核的三个重要指标均已圆满完成。①辖区内用水总量。我市2016年用水总量由2015年的19.14亿立方米下降至18.12亿立方米,远低于省下达的20.1亿立方米的考核目标要求。②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2016年我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15年的88立方米下降至80立方米,超额完成省下达的81立方米/万元的考核目标要求。③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016年我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15年的0.5093提升至0.5177,圆满完成省下达的0.5170的考核目标要求。省水利厅对我市绩效考核评估为优秀等次。

2、职责目标

1)防汛抗旱。目标要求:防汛:遇1994年型洪水,确保不溃一堤一垸;遇设计标准内洪水,确保不垮一库一坝;遇超设计标准洪水,确保城市、大中型水库、重点堤垸、重要交通干线安全;遇特大山洪地质灾害,杜绝群死群伤。抗旱:遇中等程度干旱,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不受大影响;遇严重干旱,基本保障城乡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完成情况:今年我市共遭遇11轮强降雨过程,汛期降雨总量较往年同期偏多40.5%。通过科学决策、团结抗灾,战胜了“6.15”涓水有记录以来最高洪水位考验,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4万人,减少直接经济损失2.35亿元,多次受到国家防总、省防指表彰。同时,通过科学调度,全市没有发生大的旱情。全面实现了今年防汛抗旱“五个确保”目标,被授予全省抗洪抢险先进集体。

2)水利建设。目标要求:按湘水农[2015]27号文件要求,12月底完成湘潭县、雨湖区农田水利项目投资任务完成项目投资的90%。按湘水农[2015]17号文件要求,12月底完成韶山市农田水利项目投资任务完成项目投资的90%

完成情况:今年9月,湘潭县、韶山市、雨湖区3个县市区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截止目前,雨湖区、湘潭县和韶山市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分别完成项目投资比例为92%91.5%91.2%,均超额完成90%的考核目标任务。

3)水政管理。目标要求:依法依规按程序实行水行政审批,抓好水政执法,文明高效办理水政案件,无违法违纪违规和不作为行为发生。

完成情况:我局所有水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市政务中心水行政审批窗口集中办理,群众评价满意度为100%。同时,通过狠抓水政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文明高效办理水政案件,未发生因水事纠纷处理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上访,无违法违纪违规和不作为行为。在处理砂场整治遗留问题法律诉讼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有效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得到了市河道综合整治指挥部的高度评价。今年我局继续保持了“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和全市“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称号。

4)河道整治。目标要求: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保持河道畅通。依法查处湘江湘潭段河道“五乱”现象,确保不出现恶劣影响的非法乱采、乱挖采砂行为。

完成情况:全年共组织综合执法行动20余次,取缔非法地摊子30余处,查处非法采砂案件6起,拆解非法采砂船只32艘;关停涟水河流域砂场13处;湘江湘潭段3处高标准新砂场全部建成,湘竹、三联砂场分别以7880万元、1.604亿元成功竞租,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精美湘潭”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湘江湘潭城区段水域保洁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生态文明改革创新成果奖。

3、自身建设

今年以来,局党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注重加强局机关制度、作风和效能建设,上下团结融洽,机关风清气正,各项工作齐头并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继续保持了全国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全市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实事考核排名全省第四,再次被评为优秀等次。

4、社会公认评估

我局顺利通过了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社会公认度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排名全市第14名。

存在的问题

由于各单位参与绩效工作的相关人员对绩效工作的指标参数理解有一定的难度,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 、评价方法单一。此外,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系统的绩效评价数据库,积累的每类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数据不丰富,造成设计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实践的指导性不足,需要经过绩效评价实践进行完善;评价结果的应用不到位,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对财政支出绩效 评价结果的运用做得不够,往往是绩效评 价工作完成后束之高阁,或者即使交给被评价对象,部门和单位对绩效评价结果不重视。

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健全绩效评价实施机构,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信息数据库,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 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 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

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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