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及“三公”经费预算公示
湘潭市水利局 xtsl.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7-02-13 09:32
湘潭市水务局017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公示
湘潭市水务局2017年预算编报说明:
根据潭财预发〔2016〕12号《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新《预算法》的具体要求下,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以绩效评价为导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我局2017年预算编制在积极稳妥的基础上,关注发展、保障重点、注重绩效,现将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单位机构、编制、科室分布、人员及资产情况
目前我局共有行政事业编制120个,其中:行政编制25个,工勤编制3个,其他事业编制82个,根据市编办潭市编[2015]40号文件规定,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建设管理科、农村水利科、人事科、监察审计科等7个行政科室,防汛办、河道站、设计院、经济办、质监站、电排站、水资源管理局、水土保持监督站等8个事业站、办、院。全局共有职工145人,其中:在职职工84人,包括机关行政、后勤人员26人,事业单位人员5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22人,事业单位人员26人(其中水土保持监督站3人由自收自支改为公益一类单位,预算不进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由非税专项收入安排经费),自收自支人员10人),离退休职工61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57人),单位负担遗属5人。
本次预算编制按文件要求,列入预算的人员为行政单位人员2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2人和执行事业工资标准的23人,共71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57人,根据预算编制文件要求,本次退休人员相关经费不进入部门预算,由机关社保局直接拨付相关费用。
根据潭车改办[2016]1号文件,核定我局公务用车编制为3台。
部门职责:依据湘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潭市编[2010]22号文件湘潭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涉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研究拟订全市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有关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全市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全市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务行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和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管理,指导全市水工程运行的安全和监管,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4、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要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节水、堤防排水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信息,指导全市水文工作。
5、负责保障水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
6、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务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拟订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指导水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湘江、涓水、涟水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水务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和重大水务工程环境评价报告,并报批;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合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12、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负责水务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任务及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性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水务行业队伍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预算平衡
本年收入合计:2432.97万元。其中:
1、经费拨款:866.09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68万元(2017年非税收入预计为1210万元,文件要求按80%安排进入预算管理)。
3、专项收入拨款598.88万元。(在水利建设基金中安排市级防汛费400万元,湘江河道保洁工作经费198.88万元。
2、预算支出分析:本年支出合计:2432.97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620.1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费:110.6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05万元
(四)、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专项支出968万元:(市级水资源费2017年预计征收1000万元,水土保持流失治理费2017年预计征收20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0万元,2017年非税征收合计1210万元,按80%进行安排为968万元。
(五)、专项收入拨款(水利建设基金中安排):
(1)、市级防汛费400万元(险工险段除险加固100万元,防汛物资采购200万元,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费30万元,防汛准备金70万元)。
(2)、湘江河道保洁专项经费198.88万元。(包括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经费10万元)。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合计数为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支行与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28万元下降16万元,主要是2016年度对公务用车进行了拍卖,处置了四台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控制数为31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出费预算。
四、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350万元,其中市级防汛物资储备采购200万元,局机关办公设备采购50万元,精美湘潭水利项目规划设计等项目采购100万元。
文档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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